政策法规
严禁乱占耕地建房 政策一目了然
2022-03-27 11:50  点击:3785
 民以食为天。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是政治责任,是国之大者。近年来,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、粮食安全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,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问题。因此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自2020年7月3日开始在全国开展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。主要政策精神及法律规定如下:

一、2020年7月3日以后,未经国家依法批准,乱占、多占、强占耕地从事建房、建厂、建宅基的,坚决依法予以拆除,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。

二、2020年7月3日以前,未经国家依法批准,乱占、多占、强占耕地从事建房、建厂、建宅基的,纳入存量问题台账,依照国家政策分类依法处置。

三、党员干部参与乱占、多占、强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,一律从严处理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乱占耕地建房违法问题发现制止不力的,一律从严问责。

四、农村农民乱占耕地用于宅基地的,依法拆除;其他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,依法没收或者拆除,并按占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800-1000元的罚款。

(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督科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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